第五条

有效

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地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自治区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情况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地方法规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