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四章 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三十五条有效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法规案时,经主任会议决定,公民可以到会旁听,具体旁听办法由主任会议确定。地方法规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