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有效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物业服务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