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章 安全管理第四十一条有效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依法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展行业领域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工作,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