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养老服务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致使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