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养老服务条例/第六章 扶持与保障第四十八条有效加大支持和引导力度,发挥社会资本在养老服务发展中的作用。建立扶持机制,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引导、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办或者运营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地方法规 · 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