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城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第三章 停车设施管理第二十一条有效依法建设并已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变用途。地方法规 · 铁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