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城市机动车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使用、管理,规范城市机动车停车行为,维护城市机动车停车秩序,优化停车设施配置,改善城市交通环境,促进城市交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铁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