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六章 科普活动第七十二条有效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应当根据所承担的科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参与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29日第七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