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条

有效

专职或者兼职从事科普工作的人员,符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可以申请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评聘科普相关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职务时,应当将其创作的科普作品、组织科普活动和开展其他科普工作的成绩,作为评聘的主要依据。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