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四章 科普资源第五十八条有效科普教育基地的建设和运营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并接受市、区科学技术协会的指导。市、区科学技术协会可以按照规定给予财政性资金资助。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设立科普教育基地。市、区科学技术协会可以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建设科普设施给予必要的指导、培育、资助。纳入科普教育基地培育范围的,可以参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政策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29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