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四章 科普资源第五十七条有效认定为科普教育基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一定规模和固定开放的场所;(二)有一定数量和品质的科普资源;(三)有开展科普活动所需的经费保障和专职兼职人员;(四)每年向公众开放时间不少于二百日,国家对特定科普教育基地开放时间另有规定的,可以参照其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29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