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的批准和公布第三十九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规,由常务委员会报请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地方法规 · 商洛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14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