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三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二十八条有效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法制工作委员会应当发送给有关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征求意见。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法规案,应当邀请有关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列席会议。地方法规 · 商洛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14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