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工业企业应当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减少污水排放量。

供水节水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工业企业进行用水单耗考核,对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冷却水和冷凝水循环利用率达不到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标准的工业企业,应当责令限期进行节水技术改造,逾期不完成的不得增加年度用水计划指标。

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