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