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九条有效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机动车维修单位、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机构的基本信息,并及时调整更新,实现信息和数据共享,为公众查询、社会监督和联合执法提供便利。地方法规 · 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