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第四章 发展与促进第四十三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开发新型能源,推广应用储能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鼓励单位和个人使用新型能源。地方法规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9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