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县旅游发展条例第二条有效自治县行政区域内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及从事旅游经营服务,旅游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