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瑶族自治县山水瑶城景区条例第二条有效自治县山水瑶城景区(以下简称景区)与城区的统筹规划和建设、旅游资源保护和利用以及景区内的公共服务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山水瑶城景区范围,是指景区建成区和因县城建设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具体范围按照《金秀瑶族自治县山水瑶城景区总体规划》确定的从田村水库由金秀沿河两岸延伸至盘王谷酒店界限坐标划定。地方法规 ·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