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景区内应当合理配建停车场,完善智能化停车服务信息系统以及指示设施。

鼓励景区内单位、居民小区在保障安全和满足本单位、本居民小区基本停车需求的情况下,向游客开放专用停车场。

地方法规 ·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