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五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二节 常务委员会审议和表决地方性法规案第五十六条有效法制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法规案时,可以组织听证会或者论证会,听取有关部门、专家和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地方法规 · 鹤岗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3月27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