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八章 备案审查第九十三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将审查情况向提出审查建议的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反馈,并可以向社会公开。地方法规 · 大庆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1日第九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九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