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三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第二十五条有效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由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以下简称法制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法规案进行统一审议,向主席团会议作审议结果的报告,提出法规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审议结果的报告中予以说明,经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全体会议。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3月28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