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三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第二十一条有效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规案,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先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3月28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