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投资促进和服务保障条例第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产业发展规划,立足资源禀赋、区位优势、产业基础和科研条件,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坚持构建重点突出、有序竞争的空间格局。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