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信用融资服务和产品,扩大信用贷款规模,提升投资项目信贷便利度;支持金融机构与税务部门数据共享,将纳税信用与融资信用相结合,探索研发银税互动特色金融信贷产品。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