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七章 其他规定第六十四条有效应当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条件尚不成熟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政府规章。规章实施满两年需要继续实施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措施的,应当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地方法规 · 儋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六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