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七章 其他规定第五十九条有效地方性法规实施满两年的,主管法规实施的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法规的实施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可以根据需要,组织对相关法规开展执法检查,了解法规的执行情况,提出完善法规的意见。地方法规 · 儋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