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选举、辞职和罢免第五十条有效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辞去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被接受的,其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职务相应终止,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予以公告。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