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二十四条有效拟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的议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任会议提出,全体会议同意,可以暂不交付表决,交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审议,提出审议报告。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2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