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二十三条有效提议案单位的负责人和联名提案人中的领衔人可以在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联组会议上对议案作补充说明。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2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