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深化“一业一证”改革规定第三条有效浦东新区深化“一业一证”改革,应当坚持需求导向,再造审批管理服务流程,创新制度供给;坚持系统集成,建立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集成服务机制,落实放管结合;坚持重点突破,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助力产业发展。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