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动物防疫条例/第六章 监督管理与保障措施第四十七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健全全省统一、安全的动物防疫数字系统,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推进相关部门和地区之间信息共享和应用,提高动物防疫数字化管理水平。动物饲养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等相关场所,应当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将动物防疫相关信息录入本省动物防疫数字系统。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