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第四章 经营和使用第四十一条有效市医疗保障部门应当优化创新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挂网交易流程。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在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和生物医药新优药械产品目录更新发布后,根据临床需求及时配备使用相应的创新药品和医疗器械。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