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从事医疗器械融资租赁活动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建立与其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经营质量管理体系,实现产品信息追溯管理,确保质量安全。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