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地下管线应当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遵循政府主导、综合协调、规划引领、统筹建设、信息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则。地方法规 ·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