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淮海战役红色资源保护条例/第六章 保障监督第五十六条有效市和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淮海战役红色资源保护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