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淮海战役红色资源保护条例/第三章 传承弘扬第二十六条有效宣传、党史、档案等部门和社科研究机构、党校(行政学院)、高等学校等,以及淮海战役红色资源相关管理单位应当联合建立淮海战役红色资源理论研究专家库,共同构建淮海战役红色资源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体系,为挖掘淮海战役红色资源的历史价值和时代内涵提供理论支撑。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