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消防条例/第四章 火灾预防第四十五条有效储能电站运营者应当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定期进行防火检查、防火巡查和消防设施检测,检查、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