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消防条例/第四章 火灾预防第四十三条有效民宿、农家乐等场所应当在客房内设置逃生路线示意图,配备逃生器材及其使用说明,并设置明显标识或者放置在醒目位置,保障消防安全。密室逃脱、剧本杀等新业态场所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开展火灾风险自查整改,提高疏散逃生和火灾扑救能力,履行安全提示和告知义务,保障安全运营。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