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六章 财产权益第三十九条有效妇女依法享有与男子平等的继承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风俗习惯、婚姻状况等为由限制、剥夺妇女依法享有的继承权。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