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有效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调解、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配置,加快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地方法规 ·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