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制定地方性法规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倡导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从本行政区域的实际出发,突出地方特色,适应改革需要,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利益倾向,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地方性法规在本行政区域的遵守和执行。

地方法规 · 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