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救助条例/第四章 急难社会救助/第一节 临时救助第五十四条有效对有重大生活困难、需要给予的临时救助金额超过规定标准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通过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研究给予救助。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