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救助条例/第四章 急难社会救助/第一节 临时救助第五十一条有效对临时救助对象通过发放临时救助金、配发实物等方式给予救助。对给予临时救助金、实物救助仍未解决困难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协助临时救助对象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社会救助,或者转介到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给予帮扶。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