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综合考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者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确定、公布,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可以确定本行政区域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