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法律援助适用的经济困难标准由省司法行政部门会同财政、民政部门,根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现状、城乡居民收入状况和法律援助工作需要等因素提出,报省人民政府确定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法律援助适用的经济困难标准实行动态调整。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