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数据条例/第二章 数据资源第九条有效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应当将本机构公共数据资源目录中的数据在城市大数据平台归集。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应当加强数据质量管理,保障数据的实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已归集的公共数据发生变更、失效等情形的,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应当及时更新。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2月28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