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询问办法第十八条有效对在本行政区域内设立的不属于省人民政府管理的国家机关进行专题询问,适用本办法。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